日阿拐沿著中港溪往南莊走,日阿拐的手下泰雅族人與賽夏族人自動自愿地跟著他一起走。
在中港溪畔,日阿拐抬起頭望見大鳥飛過,感慨著h南球就像是這只大鳥,在背後攻擊著自己,攻擊著自己失去所叼著的小魚一樣,而魚再釣就有了,不要灰心。
西元1886年臺灣巡撫劉銘傳開山撫番,在田尾設置隘勇營,招募到日阿拐、絲大尾、張有淮等這些頭目,來管理這田尾的隘勇營,發(fā)給頭目每人每日銀子三塊、各壯丁銀子一塊、各番婦與兒童銀子半塊、每年送給這里的全部原住民衣服一件,隘勇營里,頭目自行招募農人、隘丁,兒童可以就學。
到了西元1887年,日阿拐、絲大尾、張有淮被清朝政府封為合法領導的「社長」,社長成為官職,可以到衙門領薪水,通常是領米,而且當時的日阿拐協(xié)助清朝政府撫番有功,賞他軍功六品。
苗栗南莊開墾的成員有漢人和原住民,客家人或福佬人做的工作是制造樟腦,原住民當隘丁,保護家園,清朝政府規(guī)定管理者頭目們可以收山工銀,也就是說頭目把自己所管理范圍內的土地和樟樹租給別人來制造樟腦用途,向客家人或福佬人收山工銀也就是收保護費的意思。
日阿拐收山工銀的范圍是的獅潭、南莊、五指山,他所收到的山工銀的三分之一是用來繳給清朝政府的稅,三分之一是分給農耕者和隘丁,三分之一才是自己存起來。
漢人和原住民之間的租用制造樟腦的契約,由管理人頭目日阿拐要保證雙方互不侵犯,例如賽夏人和泰雅人不要侵犯漢人耕作的腦寮,否則兇手要抵命。
因為以前自從荷蘭人離開南莊之後,南莊的制樟腦荒廢,所以在南莊的漢人有人發(fā)起籌劃樟腦買賣,當這些人聽說日阿拐很有錢,想要和日阿拐作樟腦交易,但日阿拐并不打算參加,日阿拐只想做好在竹東的樟腦交易。
歸順式後,腳受傷的日阿拐從伯公廟的山徑往山上跑,在山上鳥看整個南莊的狀況,然後再跑去向天湖。
新竹支廳長里見義正向臺灣總督府民政長官後藤新平報告,日阿拐已經逃跑,後藤新平向總督兒玉源太郎請示後,總督兼臺灣慣習研究會長兒玉源太郎則命令,請在臺北的伊能嘉矩等會員去南莊探查日阿拐的下落。
伊能嘉矩除了擔任臺灣慣習研究會的g事,調查臨時臺灣舊慣,還擔任總督官房文書課及民政局拓殖課的雇員,現(xiàn)在又多了一項工作,就是在民政部警察本署兼務員,加上兩位殖產局技師田代安定及鳥居龍藏成員,必需接下任務去厘清日阿拐逃跑後的生Si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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