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堂玻璃門內(nèi)燈光刺眼,接待處空無一人,只有監(jiān)控螢幕在角落閃爍。墻上貼滿「防騙資訊」、「全民國安教育日」的海報,氣氛壓抑而沉重。
陳家朗站在報案柜臺前,雙手握著一張舊相片——那是他和林穎恩在北海道旅行時拍下的合照。她在yAn光下笑得恬靜,如今卻成為了「失蹤者」。
「你和失蹤者的關(guān)系是?」當值nV警問道。
「我們是情侶,五年感情,一直同居……」
「即是未婚,不屬於直系親屬?」她語氣平淡,手指仍在鍵盤上敲打。
他點頭:「她父母早年離婚,現(xiàn)居海外,聯(lián)絡不多。我是她唯一的緊急聯(lián)絡人?!?br>
「其實她失聯(lián)還未滿四十八小時,有沒有可能……她只是想離開一下?」
「我知道法例的規(guī)定。即使未滿四十八小時,警方仍有責任正式記錄。我不是胡亂報警,這次的情況真的不尋常。」
nV警停頓了一下,改為詢問更多細節(jié):「最近她有否情緒異常?或是透露過想去旅行或搬家?你們之間有否爭執(zhí)?」
「沒有,一點都沒有?!顾鸬脭蒯斀罔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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